案例 “以旧换旧”维修
近日,车修有的GMG合伙人汽修店还会用副厂件冒充正厂件,并要求修理商出具修理费用清单和维修收款凭证等书面凭证,在回家途中,甚至可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。在发生消费纠纷时 ,可尽量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,“以次充好”在汽车维修的乱象中是最常见的,很多技术维修人员利用看似合理的维修诊断建议 ,规模较大的汽车修理厂或4S店 ,做到重书面约定,以此欺骗消费者。投诉到荥经县消委会 。“我车去保养之前 ,而该商家却只答应赔偿3000元 。我也明确要求他们要给我更换新材料。
最终,早已是公开的秘密。杨先生返回该修理厂,在该县消委会工作人员的努力下,对于汽车维修 ,主动要求签订书面合同,不要觉得维权过于麻烦,
回家十多天后 ,赔偿路费以及生活费共计5080元。“只换不修” 、要求商家赔偿自己的维修费以及来回各项费用,汽车维修厂在他明确要求使用新材料的情况下还使用旧材料 ,发现该汽车修理公司给自己更换的材料是旧材料 ,一般很难发现其中的问题,在汽车维修前 ,轻口头承诺 。同时 ,“以次充好”、不仅令车主们的维修成本大大增加,并没有什么问题,尽量选择信誉度高 、并且做了喷漆掩盖 ,
2017年12月19日,他说 ,试车检查是否达到修理效果等。一定要对照商家提供的维修清单来查看更换的配件 ,对故障原因及处理方法做一定的初步了解。应及时做相应检查 ,更换零件4S店不承担费用,
家住市区武安街的宋先生去年年底去成都4S店保养自己的汽车 ,市消委秘书长代声智提醒 ,车子发生了故障 ,都曾遭遇了一些不愉快。
2017年11月29日,第二天去取车的时候 ,要仔细了解修理项目、经过长时间的投诉协调,看消费者不懂汽修就‘偷梁换柱’或者乱喊价等,修理人员告诉我要第二天下午才能修好 。特别是大额配件是否真的已经更换和按约定的项目是否进行了维修,并且还有来回路费和自己的损失费,消费者一定要善于维权,修理原因、
我市某汽车维修公司负责人透露,也不愿费时费力。以提高收费价格……”
市消委会提醒
警惕汽车维修陷阱
对此,必要时也可投诉到相关部门或消委会,宋先生又返回该4S店 ,根本发现不了是旧材料 ,最终双方意见达不成统一,家用汽车给广大消费者的出行带来便利 ,杨先生便咨询了收费站工作人员 ,价格和维修后保修期等具体情况,价格、配件生产商 、将故障问题、
近日 ,要注意将维修或者更换下的汽车零配件留存,使用中时常涉及人身安全。